渣土车运输企业实行“记分制”管理
一年内被查获10次交通违法行为将取消入门资格
本报讯 (记者王朝晖)记者昨天从市渣土办获悉,我市从本月开始将对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企业实行“记分制”管理和奖惩制度,每年底为累积扣分周期,满分为100分。每个月和每季度分别计算扣分情况,从每季度第一个月1号起计算。
市渣土办将组织定期检查考评,企业或车队每个月在县(市、区)监督检查中的排名为最后一名且考评得分未达80分以上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对存在问题较多连续两次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将责令其限期停运整顿。
这些行为将被扣分
●企业(车队)管理
未与所属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未设立固定的办公地点,未确定专人负责企业(车队)日常安全管理等行为的会被扣5至10分;
将企业(车队)相关证照出借他人或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参与招投标的,而不实际参与运输管理活动的,每发现一次就会被扣30分;
所承接的工程废土运输业务未经建筑废土运输行政审批,每发现一次也会被扣20分。
●道路通行管理
如有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关闭或人为破坏使卫星定位管控系统前端无法使用、被查获企业(车队)所属车辆超载100%以上等行为的,将会被扣1至5分;
如果有未办理建筑废土处置许可手续而进行工程渣土运输的和未按指定的处置地点倾倒工程渣土的,每发现一次将会被扣10分。
●交通事故
所属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较大交通事故的,都要按责任的不同给予5至30分的扣分处罚;
所属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或其他情节较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每车次在以上规定基础上加扣10分;
发生较大交通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将禁止驾驶人从事渣土运输,直至取消区域编号登记。
惩罚措施
●运输车辆一季度内考评分数扣分超过10分,其驾驶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学习。一季度内考评分数扣分超过20分,禁止其在全市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
●运输企业(车队)凡扣分满40分之日起,责令整改,给予黄牌警告、停止运输3个月;累计扣分60分以上的,将取消其安全管控平台登记资格。
●运输企业(车队)一季度内查获5次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给予黄牌警告,企业(车队)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参加交通安全管理培训学习,一年内被查获10次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两次较大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取消其进入安全管控平台目录库登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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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整治情况要接受考评
本报讯 (记者王朝晖)记者日前从市渣土办获悉,为巩固、提升全市建筑废土沙石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成效,有效遏制渣土车安全事故发生,我市制订出台了全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考评方案。
考评督查对象为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
考评督查主要依托市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定期开展考核考评。考评督查方法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询管控平台、实地检查和考评意见交流反馈等。
考评督查将围绕管控平台位置查询(违规报警、偏移路线、限速报警、限时报警、超速报警、禁区报警、不在线报警)、历史轨迹、图片查看、建设工程信息实时监控、短信提醒、运输主体资质查询、建筑废土运输行政审批(工程报备审核、建筑废土处置核准、工程路线和车速、行驶时段审批、路线牌等)、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查询、预警处置、责任倒查等方面进行,实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附加分20分。
在考评督查中发现各地、各有关单位存在问题除责令改正外,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整治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考评为全市前三名的县(市、区),提请通报表彰,通报属地主要领导。一年内三次考评进入前三名的,年度绩效考评按规定加分。考评为全市后两名的县(市、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约谈属地领导小组和渣土办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两次考评进入后两名的,年度绩效考评按规定扣分。
违法违规行为要倒查责任
本报讯 (记者王朝晖)记者昨天从市渣土办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力度,规范责任主体行为,我市将实行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交通安全整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倒查。
据了解,责任倒查的主要范围包括:招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建筑废土处置措施的;泉州市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目录库外的运输单位或车辆从事辖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业务;未按规定程序时效办理建筑废土运输行政审批;有关职能部门未建立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和相应管理制度或未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辖区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失管失控的;非法改装改型的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返潮或对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严重超速、超载、超限、“滴、洒、漏”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筑废土沙石车辆或企业(车队)纳入管控平台的;检测机构和签证机关对擅自改装改型等不符合规定条件车辆予以通过检测的;发生涉及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因监管责任不落实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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